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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 稱:案約輔導人員 二、名 額:1名 三、應徵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特殊教育」、「諮商輔導」、「教育」、「心理」、「社工」其他相關系所畢業。 (二) 具心理師證照,有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經驗且能長期服務者尤佳。 (三) 對輔導工作及學生行政事務具熱忱、主動積極與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重視團隊合作。 四、工作內容: (一) 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 (二) 協助學生事務處與學生輔導中心推展相關業務。 (三) 主管交辦事項。 五、薪資:依學校規定並參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學士28000至31520元/月。 六、擬起聘日期:108年07月中旬。(初聘3個月,期滿後考核依主管核定與計畫執行期間續聘) 七、檢附資料: (一) 履歷表。 (二) 個人自傳(含近照乙張)。 (三) 學歷(學歷證書影本及學業成績單影本)。 (四) 工作經驗證明(敘明服務期間曾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 (五) 證照及其他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 八、應徵方式:即日起至108年06月20日止,應徵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10452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40號 大同大學學務處生涯諮詢中心收」,並註明「應徵輔導人員」。 九、甄選方式: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個別以電話或E-mail通知面試,審核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十、聯絡方式:02-25925252#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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