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性質: |
工作待遇及要求: (一)大學學歷以上起薪均為32,470元,三專畢業28,931元,五專(二專)畢業26,797元,高中職畢業24,000元。享勞(健)保、勞退,通過年終考核標準者得領年終工作獎金。 (二)如為支領月退休金(俸)之公教或軍警人員,需於到職時主動告知本校。 (三)每週工作五天,時間如下: 1.平常:小夜班週日至週四16:45至次日上午00:45,或代理大夜班週一至週五00:30-08:30。由本校提供晚餐或早餐。如有需要,女性得於上夜班前後於女性員工夜間休息室就寢。 2.如遇原民班有學生週末留校,且無假日舍監可值班時,則當週週間小夜班改為週末小夜班;無學生住宿時改為上白天班。 3.聘期期間每學期須配合職務輪調大夜班至少兩週。 (四)工作事項如下(與另一宿舍管理員共同完成): 1.安排學生寢室名單。 2.值班期間負責點名、查舖,掌握學生動向。 3.晚點名後巡視宿舍,並於值勤室備勤(留意監視器畫面)。 4.督導學生晚餐及用餐前後之活動。 5.督導學生晚自習及其他晚間活動。 6.分配並督導學生公區打掃及工讀打掃。 7.督促並檢查學生節約水電與行動裝置送交保管之狀況。督促學生在生活中實踐儉樸.健康.環保之舍訓。 8.負責學生違規記點、次數統計、退宿預警與懲處申報,並安排銷點名單。 9.宿舍各項設備故障申報與追蹤。 10.負責男女舍一樓各室內外與該棟周邊環境之整潔。 11.負責宿舍管理員值勤室及學生宿舍(含走廊、樓梯間及洗晾衣間)之整潔及各項設施正常運作。 12.擔任值月舍監,安排宿舍輪值表,並參加相關會議。 13.學生留宿(含週末假日申請留宿)人數之調查統計及報餐。 14.督導學生作各項防災之準備與演練。 15.擔任其他舍監之職務代理人。 1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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