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缺名稱 |
照顧管理專員 |
學歷要求 |
專上畢 |
| 工作起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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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別 |
全職 |
| 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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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名額 |
約20人 人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3樓) |
| 經歷需求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1)長期照顧相關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需具證照),且有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 (2)公共衛生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3)專科畢業具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需具證照),且有三年以上相關照護經驗。 (4)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大學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3、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 4、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5、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
| 工作性質 |
1、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1)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失能、失智等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 (2)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3)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 (4)評估需求及照顧問題。 (5)核定計畫。 (6)提供照顧問題介入措施、連結或轉介服務資源。 (7)確認、監測個案被服務情形。 2、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1)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正式及非正式服務資源。 (2)了解長照2.0各項服務提供單位之優缺點、限制。 (3)利用社區服務網絡主動提供服務或創意不同服務模式之宣導。 3、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4、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
| 福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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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月薪:新臺幣38,906元至50,878元(新進人員需自38,906元起支薪)。 2.新進人員自到職日起試用三個月,於試用期滿前一週辦理成績考核,考核結果考列甲等者得據以辦理提敘薪點,考列乙等以上者得僱用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次年度之僱用依年終考核規定辦理,考列丙等者應予解僱。 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網頁): https://job.health.gov.tw/(S(tetdnb25k2k4pzbr3uyslxs1))/index.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