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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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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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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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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輸入個人身份證字號登入。
● 第1碼之英文字母須大寫。
● 本系統僅供本人使用,非本人請勿任意登入。
● 使用完畢請立即登出,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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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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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申請人條件(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學籍日、夜間部及假日班男性學生) 一、新生、(轉系生、轉學生、復學生、延修生、研究生:須重新申請、若無法登錄請攜帶 身分證至校安中心辦理)。 二、在校生:已申請過者,如無休學後再復學或改變學籍(如日間部變進修部)勿重覆申請。 貳、確認身分: 一、緩 徵:尚未服兵役者(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亦需申請緩徵)。 二、儘後召集:已服完兵役或二階段軍事訓練(具後備軍人身份者),服替代役免辦。 三、於開學乙個月內(114年10月15日前)提出申請,申辦完成後,如學籍身份未更動者有效期限到畢業日止。 四、休(退)學者自休退學辦理當日即喪失兵役緩徵/儘後召集資格。 五、已具同一學歷者(如轉學)/同一學歷重複就讀者,不得再次申請緩徵。 六、延修(延畢)生,須確實確認所欠缺之學分何時開課及修業日期,緩徵期限僅為完成註冊日至預定修業學分結束之日期。 參、如有疑義可至校安中心(生輔組)詢問。 肆、如未於期限內申請致影響個人權益,責任自負(相關資料因涉及個資,學生個人須確實於本系統填載後,校安中心業務承辦人才能抓取相關資料,呈報內政部役政署)。 伍、兵役緩徵務必要經由學校申請方具效力,個人至公所兵役單位辦理僅具短期效用。 陸、欲參加大專二階段(暑假)軍訓的同學(僅限83至93年次出生者),請於每年11月15日前至戶籍 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報名,但亦請先上網站辦理緩徵申請。 ***校安中心承辦人電話:08-7624002#1303 備註:申請人資料(戶籍地址)填寫務必確實,如有問題請攜帶身分證到校安中心找承辦兵役教官詢問,以維護個人權益。 ******96年次的同學,可先登錄個人資料,因兵役法規定滿18足歲的次年1月1日起(也就是115年的1月1日),96年次的同學才會被列計為役齡男子,目前可先行登記,教官會在115年的1月1日後將96年次同學的緩徵資料,上傳至內政部役政署,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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