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申請日期:2025/07/01(星期二)06:00:00 至 2025/08/18(星期一)23:59:59 |
二、 |
請依防疫相關規定,新生家屬參觀宿舍,須全程配戴口罩。 |
三、 |
申請住宿以壹學年(上、下學期),無特殊原因中途不得辦理退宿,住宿費區分上、下學期繳交。 |
四、 |
本校計有第一宿舍及第二宿舍;申請順序依本校住宿申請實施要點辦理,寢室安排若無特別指定將依本校排序方式安排(以同系/同學院為原則)。居住台南(含台南市)以北及枋寮(不含)以南地區之同學優先辦理宿舍床位登記,次為本校交通車路線未經過地區。 |
五、 |
日間部四技新生(不含藥學系)原畢業學校為離島地區、宜蘭、花蓮、台東等地區及原住民專班,第二宿舍四年免住宿費。以上為「符合新生入學獎學金者」,如本人未申請住宿,則視同放棄,一經放棄者,不得再申請,且不得要求折抵現金。若第二宿舍床位不足時,暫移住第一宿舍,下學期須移回第二宿舍。 |
六、 |
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每名校內住宿學生最高5,000/學期(經濟弱勢生每名最高7,000/學期)。 ※經濟弱勢生每名最高7,000/學期,須提供證明文件公學校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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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會依身分別(一般/經濟弱勢)先預扣補貼額度,住宿生只須繳交補貼後的住宿費差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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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第一宿舍開放寵物有條件入住申請】 1.為因應有飼養寵物學生需求,本校率全國大專校院之先例,「試辦」開放寵物有條件進住宿舍方案,以期滿足更多元性住宿需求。 2.寵物樓層定於第一宿舍(佳鶴屋)3樓,申請有條件寵物住宿之類別主要以中、小型貓、犬為主,其他寵物類別以不具殺傷力及較溫馴之物種為主,另每人以飼養1隻寵物為限。(相關寵物認定是否可入住之鑑定單位及管理細則目前由校方研擬後另行公告周知) 3.有意願申請同學可洽生輔組宿舍業務承辦人黃安同教官處登記。 PS:試辦期間若遇多數學生無法配合寵物樓層相關住宿管理辦法或其他不可抗之因素,則由校方決議是否續辦。 |
九、 |
114-1學期,五專生免費住宿者(限第二宿為主),每人一床位。 |
十、 |
低收入戶免費住宿者(限第二宿為主),先繳住宿費,開學後依公告時間及規定自行辦理免住宿費申請,經核准後再退住宿費(須參與宿舍服務學習時數35小時)。 |
十一、 |
申請住宿核准後,住宿學生必須繳交住宿費,憑住宿費收據辦理入宿登記。依「學生住宿申請規定」第八條,未依規定完成繳交者視同自願退宿,不得異議。 |
十二、 |
各房間有獨立電表,每學期基本額度第一宿舍每寢室400度,第二宿舍200度,若超過基本額度時,則由同學平攤付費。 |
十三、 |
宿舍個人床位網路使用費一學期550元,請確定有要使用再申請。網路費請於開學前兩周繳納完畢,開學日將收據送至生輔組(業務承辦人:林婉菁 辦事員),憑收據申請送中華電信申裝網路,未於開學前兩周繳納者,於開學後再憑已繳費單據至生輔組辦理第二次開通作業(需5-7個工作天才能復裝)。 |
十四、 |
有個人特殊病史或疾病者請於備註欄3填寫名稱,以便提供必要服務及照顧(依學生住宿申請規定第十三項辦理)。 |
十五、 |
寢室依規定須住滿該房型人數(4人或2人),學期中凡該寢室低於1/2(含)人數時,由宿舍主動調整補實。 |
十六、 |
床位錄取名單8月22日公告於學校首頁「校園快訊」,住宿費繳費單需自行列印請搜尋「土地銀行代收學雜費服務網-學生專區」列印繳費。個人床位請參閱繳費單右上角「住宿類別」欄位內。 |
十七、 |
新生入宿時間9月3日8:00-17時,9月1日∼9月2日起上午9點至下午5點開放寢室放置行李,如需提前入住請向值班宿舍輔導員登記(提前入住學生餐廳尚未營業),其餘同學仍須統一於9月3日辦理入宿手續,以利參加隔日新生研習。 |
十八、 |
申請住宿經核准後,住宿生應遵守宿舍相關規定。 【學生住宿輔導實施要點】 (https://a05.tajen.edu.tw/p/405-1005-111236,c4776.php?Lang=zh-tw) |
十九、 |
【宿舍行政業務】請洽詢學務處-生輔組(圖資大樓一樓A105) 業務承辦人:林婉菁 辦事員(電話08-7624002分機1601)【專線電話08-8108235】。 (E-mail:c057629@tajen.edu.tw) 【各宿舍請洽值班宿舍輔導員】 電話08-7624002轉7100(第一宿舍-佳鶴屋)、1363(第二宿舍-香奈兒)。 |
二十、 |
請詳閱 個人資料提供告知暨同意書 並同意後方可使用本系統。申請資料於送出後即無法更改,請確實檢查無誤後再行送出避免影響個人權益。 |